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编制印发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救治设施设计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
《导则》适用于集中收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的医疗机构或临时建筑的改建、扩建和新建工程项目,明确了相关工程项目的建设原则、选址、建筑设计、结构、给水排水、采暖通风及空调、电气及智能化、医用气体和运行维护等多方面要求,提出了负压病房改造参考方案,并收集汇总了医疗类建筑相关主要建设标准目录。
建筑选址
建筑设计
由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具有传染性,且此类建筑搭建往往时间要求高,这就对了该类应急医疗设施/建筑的结构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既有建筑改造时,其给水排水、污水处理应当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与工业给水排水系统安全评价标准》(GB51188)进行安全评估,并根据安全评估结果进行改造。
生活给水泵房和集中生活热水机房应当设置在清洁区,严禁设置在隔离区。
应当设置机械通风系统
宜采用独立直膨式风冷热泵机组
负压隔离病房空调统分系统
电气及智能化
配电箱、配电主干路由等不应设置隔离区
应急医疗设施应设置医用氧气、医疗空气、医用真空气体供应。医用气体系统每床位应按 ICU 供应量考虑且同时使用系数取为100%, 所有管路应能满足峰值流量供应需求。
医用真空站房应位于隔离区内,医疗空气、医用氧气和其他医用气体站房应设在非隔离区。改造项目除医用真空站外可以共用医院现有气源。
医用空气压缩机进气口应设于室外,不应受医用真空泵排气和其他医疗污染、环境污染源的影响。
医用真空系统应保持站内密闭,真空泵排放气体须有消毒或隔离措施。排气口不应位于医疗空气进气口的上风口附近,应远离空调通风系统进风口且不低于地面 5m,排出的气体不应能被转移至其它人员工作或生活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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